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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号-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评审活动的通知

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评审管理办法

(经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为做好“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活动持续健康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评审目的

根据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申请,经全国性专业协会——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研究,决定授予无锡市“吊篮之乡”荣誉称号。这是无锡地区全体吊篮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过30多年艰苦创业、不懈努力、持续经营、开拓进取、始终引领中国吊篮行业发展方向,所取得的金色硕果。无锡“吊篮之乡”的品牌,理所当然应该由创造这块金字招牌的全体无锡吊篮企业共同分享。

为了进一步增强无锡地区吊篮企业的品牌意识,巩固无锡“吊篮之乡”的光荣称号,继续做大做强无锡吊篮产业基地,为全国吊篮行业做出表率,推动吊篮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协会特开展“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评审活动。

二、评审组织

本活动由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主办。

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评审条件

1、具有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会员资格,且自觉履行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吊篮生产或租赁企业。

2、具有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吊篮业务。

3、具有健全的吊篮生产或租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4、具有相应的企业经营规模和抗风险能力,能够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社会责任。

5、拥有必备的吊篮生产或维修、试验、检测装备。

6、具有健全的吊篮售后或租赁服务体系,用户口碑良好。

7、依法经营,严格履约,无损害无锡“吊篮之乡”声誉的行为,无侵犯客户或其他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8、近三年未发生过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吊篮施工安全重大伤亡事故。

四、评审程序

   1、参评企业填写《“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申请书》(见附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后,通过网络或邮件上报协会秘书处。

2、秘书处组织协会专家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

3、将专家委员会的初步评审意见在“江苏高空机械吊篮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存在问题并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予评审为“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

4、对评价为“无锡‘吊篮之乡’品牌企业”的单位,由江苏省高空机械吊篮协会统一制作铜牌和证书,并在其网站上予以推广与宣传。

5、由协会向获牌企业隆重颁发铜牌和证书。

五、其他事项

由会员单位自愿申请。

本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活动接受业内及社会舆论监督,并请参评单位谨防诈骗行为,对于打着各种旗号称可帮助获得品牌称号及其他伺机敛财等行为,请及时通报协会,以免上当受骗。